致全县“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的一封告知书
2024-04-02
作者:佚名
来源:尤溪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大人民群众和私营企业业主:

为减少火灾危害现将"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告知如下:

一、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1.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燃烧迅速,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2.场所空间复杂,疏散通道狭窄,人员逃生较为困难。

3.用火用电设备多,私自拉接电线现象严重,容易发生线路短路引发火灾。

4.电动自行车因线路短路容易引起火灾,停放室内火灾危险大。

5.员工未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防自救能力差。

二、采取的火灾预防措施

1.不得私自拉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

2.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

3.外窗不得安装铁栅栏、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

4.人走时必须“关电源、关煤气、关门窗”。

5.电动自行车应远离可燃物停放,并不得停在室内。长期不用时应将电池与车身卸离,电池充电时间不得超过10个小时。

6.场所负责人、管理员应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7.场所内不得存放、使用烟花、爆竹、燃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室内装修或设备维修时如需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9.除宾馆和场所值班人员外,场所内晚上一律不得住人。

三、掌握灭火逃生疏散技能

1.发生火灾后,管理人员应迅速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不应贪恋财物再次进入火场。

2.迅速拨打的119报警,讲清失火地点及现场情况。

3.组织工作人员扑救初起火灾。

4.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应说明场所内基本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

四、发生火灾事故后承担的法律责任

1.场所经营者违反《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2.过失引起火灾(如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3.场所发生火灾殃及众邻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业主将房屋出租,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对消防安全负责,失火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依法追究房东和租赁者的消防法律责任。

 

 

尤溪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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