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尤溪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西滨中队在西滨镇原尤溪口木材检查站查扣一车来自宁德市古田县无《植物检疫证书》的松原木,并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批松原木来源于宁德市古田县水口镇,共30.035立方米,无《植物检疫证书》,也未经过除害处理。9月26日,经县防治检疫站检疫员对该批松原木取样检测未发现松材线虫活体。但鉴于宁德市古田县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5号公布的松材线虫病疫区,认定该车松原木为松疫木。货主以非法赢利为目的,擅自调运松疫木到尤溪县境内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而且数量较大,情节严重,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经办结,依据《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责令将该批松疫木就近送到木材加工厂旋切处理,改变用途,并处五万元罚款。
尤溪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西滨中队、中队长罗裕表示,今后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防控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证我县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