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林业资源丰富,是我国南方重点林业县、全国杉木中心主产区和福建省竹子重点产区。2014年底,沙县入选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名单,承担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任务。
近年来,沙县不断完善林业投融资机制,推进林业资源与金融、社会资本“联姻”,开展林地合作经营、“福林贷”等创新模式,推动林业资本化运作。2017年10月又再创新招,在高桥镇上里村推行“混合经营”林地合作经营新模式,打造生态富民“升级版”。2018年2月2日,三明市“新时代、新梦想”网络媒体新春走基层采访团采访了林农廖其泉,向他了解“混合经营”运作情况。
“混合经营”林地合作经营模式,主要是为破解上一轮林改分组到户经营,林农存在“缺技术、缺管理、缺资金”的难题,与县采育总场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合作方式,将分林到组或分林到户的新采伐迹地和低产林地交由县林业采育总场经营管理,采育总场控股51%以上,依托采育总场的资金、技术、管理、政策等优势,提高林地林木蓄积量和出材量,让山林“绿”起来,以达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混合经营”林地合作经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地所在小组的村民有优先认购权,允许社会资本总分额不超过49%,并可采取分额式或投资比例式计算投资并颁发林权证,让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入林业投资,让资金“流”起来。社会投资允许到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设定挂牌底价和上限价,实现林业投资自由流通,防止过度炸挠乱正常林业市场,让市场“活”起来。
采访结束之余,林农廖其泉高兴地对记者说:“沙县的林权改革,既激活了农村新经济组织的活力,涌现出了金楠种植专业合作社、新林种苗花卉公司等一批新型林业经济组织。持续释放的林改红利又让林农的腰包鼓起来了,绿水青山变成了金山银山,林农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美好!”(邹新根 彭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