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网络黑公关”背后真正的罪恶之源
2019-09-18
作者:佚名
来源:德化文明网

近日,一段关于抹黑美团及其CEO王兴的价目表在网络中传播,并引发公众热议。价目表显示:“标题涉及王兴的‘黑稿’,每篇收费200元;转发稿件,每篇收费50元;标题含有美团的文章,每篇收费20元。”(9月17日《法制日报》)

互联网非法外之地。“网络黑公关”,又称“网络黑社会”“网络打手”“发帖水军”,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还按照客户指令,密集发帖,诋毁竞争对手,左右舆论,实在是必须予以取缔。只是,在开展打击中,不要停留在“治标”上,而要斩断背后真正的罪恶之源。

从一开始,从事“网络黑公关”就属于违法行为。然而,近年来这种违法行为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在日趋扩张壮大,进而人群也从零散个体逐渐形成庞大的地下产业链,这除了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另一个更重要因素,显然就是背后真正的罪恶之源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遭遇“网络黑公关”攻击的企业并非只有美团,腾讯、阿里巴巴、伊利、万达、360、拼多多等企业均披露过遭遇“网络黑公关”的相关情况,这非常可怕,更亟待迅速作出反应。一者,企业是社会经济支柱,关系社会经济秩序,不容恶性竞争特别是恶意攻击;二者,这表面上影响的是响企业正常经营,实际上还严重危害网络秩序。更何况,这种受利益驱使衍生的违法行为,不打早打小,势必会让不法分子心怀侥幸,从而肆无忌惮制造祸端,从而成为网络社会的毒瘤,严重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当然,由于网络黑恶势力犯罪因其犯罪成本低、传播范围广、犯罪手段隐蔽性高和电子证据取证难等特点,这些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打击起来有一定难度。比如,以取证难为例,执法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取证时,发现他们在“黑稿”首发时往往会选择境外媒体网站,然后再推动境内媒体转载,在实现目的后即删除境外媒体网站的首发文章。

不过,这也不能让网络黑恶势力以其独有的弱关联、软暴力、多样态等特点滋扰特定个体,劫持公众舆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毕竟,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何况,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第2条已明确将“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列为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只要坚定扫黑除恶的决心,从网络黑恶势力的样态、形成网络黑恶势力的生态、国家治理犯罪的心态深入研究网络空间治理问题及其法律规制,千方百计揪出给“网络黑公关”团伙提供资金的“幕后金主”,斩断“网络黑公关”背后真正的罪恶之源,“网络黑公关”就注定从哪里来,再回到哪里去。(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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