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2 月19 日,江西省首例涉疫情诈骗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发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爆发后,有大量的人需要购买口罩用于防护,便通过微信发布自己有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被害人看到虚假信息后向其微信转账购买口罩,被告人收到款项后便拉黑被害人微信并逃匿,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在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病毒之时,仍有一些诸如此类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电信诈骗,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据警方通报,现阶段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电信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种套路。
一、网络购物诈骗
疫情期间,医用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用品及相关药品供不应求,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发布该类商品的出售信息,当有事主咨询购买事宜时,骗子就要求事主先付款再发货,一旦付款,骗子便将事主拉黑。
二、以退改签诈骗
以受疫情影响航班或高铁取消为由,向事主发送机票或火车票改签信息,以退费/发放补偿款为借口,诱导受害人点击虚假退票网址或拨打虚假客服电话,提供银行卡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进而盗取受害人银行卡余额。
三、冒充平台客服诈骗
诈骗分子借口受疫情影响旅行合同取消、酒店押金退还、快递滞留补偿或取消邮寄退费等,向受害人发送虚假通知信息,诱导受害人按照指示操作“退款”,实则是在引诱受害人输入验证码,套取银行密码等信息,骗取账户资金。
四、借“献爱心”、捐款实施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网络、手机冒用红十字会或民政等部门的名义,发布防控新冠肺炎“献爱心”捐赠的虚假信息或设立虚假捐赠平台,利用对方的同情心来行骗。
五、潜入学生家长群实施欺诈
诈骗分子利用疫情暴发导致学校开学推迟,“停课不停学”的特殊时期,潜入学生家长群,对照班主任信息将自己的头像和昵称进行修改,并逐个联系家长,以疫情影响为名,用伪造的通知及个人收款码骗取家长缴纳培训费。
六、推销抗“疫”神药
诈骗分子借医疗机构的名义,谎称有提高身体免疫力的特效药,对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有奇效。以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进行推销,诱导用户购买,并在短信中加入钓鱼链接,骗取用户钱财的同时盗取个人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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