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针对疫情防控增加新内容
2020-08-25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日报

8月20日至21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副团长谭启平教授先后走进广东汕头潮南区和龙湖区,为两个区的区委区政府、政法委系统成员进行了民法典宣讲,并告诉大家,针对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和法治需求,民法典增加了相应内容。

“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其中,合同编共计526条,占到民法典总量的约2/5。”谭启平表示,民法典合同编在以往合同法规定的15种典型合同基础上,增加规定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等4种新的典型合同。针对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合同编也作出积极回应,如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针对“跳1单”(亦称“跳中介”)行为,新增规定了委托人仍应支付报酬的义务,强化了社会诚信。

谭启平还特别告诉大家,民法典总结了汲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和法治需求,及时增加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如在总则编中,民法典新增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在物权编中,民法典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增加了“疫情防控”等。

据悉,西政“民法典百人宣讲团”自今年5月成立以来,已陆续深入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山西、甘肃、广东等地进行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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