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城管局城监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城关镇埔西路水务公司东北侧的一层钢结构建筑停车点,位于城关镇北门路25号西侧一层钢结构建筑停车位,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据了解,上述两处违法建筑面积约114.48平方米,其业主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在多次责令违法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无效后,执法人员对上述2处违法建筑物实施了依法强制拆除。
近日,县城管局城监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城关镇埔西路水务公司东北侧的一层钢结构建筑停车点,位于城关镇北门路25号西侧一层钢结构建筑停车位,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据了解,上述两处违法建筑面积约114.48平方米,其业主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在多次责令违法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无效后,执法人员对上述2处违法建筑物实施了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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