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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2018年11月23日《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出台,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不仅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还是依法加强和规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据统计,我县造成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有100多种,经常发生的有20多种,年均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达5.9万亩。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障我县森林生态安全,今天我们请到了有关方面的专家,请他来为大家解答下条例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