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生态修复工作要求,完善补种复绿、创新生态修复。2016年以来,尤溪法院多次联合县检察院、森林公安、林业局等部门组织毁林犯罪被告人进行补植复绿,截至目前已责令当事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达1222.84亩;开展增殖放流工作,传递绿色环保和修复性生态理念。督促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鱼类增殖放流的义务,统筹协调增殖放流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