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尤溪县出台了《路长制实施方案》,迎来了我们自己的“路长制”。
一、组织形式。按“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原则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县级设立总路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各乡镇设立乡镇路长,由乡镇长担任,各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县、乡镇成立路长办公室,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
二、路长职责。总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县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镇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依规进行问责。乡镇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县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乡村道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管养机构协调县道管养问题,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三、工作目标。2020年,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全县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路面平整、路缘清晰、标线醒目、标志完整、排水顺畅、绿化美化 “六标准”,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八个无”,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