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厦门被住建部列为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
2018-11-09
作者:佚名
来源:东南网

8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培训班在福州市开班,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300多名文保人员参加了培训。记者从会上获悉,福州市被住建部列为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全国目前共有10座城市。

据了解,被列为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是:北京市、广州市、苏州市、扬州市、烟台市、杭州市、宁波市、福州市、厦门市、黄山市。

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城市发展演变历程中留存下来的重要历史载体。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有利于展示城市历史风貌,留住城市的建筑风格和文化特色,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树立文化自信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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