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东港石化公司员工陈某山、刘某山、徐某清,以及“天桐1号”化工船作业人员林某定、叶某彪批准逮捕;以涉嫌谎报安全事故罪对东港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仁、常务副总经理陈某芳批准逮捕。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东港石化公司员工陈某山、刘某山、徐某清,以及“天桐1号”化工船作业人员林某定、叶某彪批准逮捕;以涉嫌谎报安全事故罪对东港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仁、常务副总经理陈某芳批准逮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90008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3038号
主管单位: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举报电话:0598-8767156
举报邮箱:yxxwwcn@163.com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3号4幢4层4012-1、4012-2(东方商业广场)
闽公网安备350426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