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号
关于对全县村(居)民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尤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5日零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全县每户家庭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按规定正常上班、生病就医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需要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外出。不允许任何外人上门走访(除防控工作需要外);严禁县外亲友来尤溪探访。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县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防控工作人员要求村(居)民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防控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和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予以严肃问责。
四、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求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五、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尤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