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溪乡查处非法电捕鱼全面落实“河长制”责任
2019-03-20
作者:尤溪融媒
来源:尤溪融媒




3月19日,台溪乡河长办在台溪河巡河时发现有村民非法捕鱼,立即通知台溪派出所民警进行执法,执法人员依法将电捕鱼器具予以没收,并对非法电捕鱼的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

时下春暖花开,气温回升,正是鱼类繁殖生长季节,做好禁止非法电捕鱼的宣传与保护工作尤为重要,根据乡河长要求,立即加大对《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执法巡查。要求河道专管员加强巡查若发现非法电捕鱼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来源:茶香台溪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90008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3038号

主管单位: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举报电话:0598-8767156

举报邮箱:yxxwwcn@163.com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3号4幢4层4012-1、4012-2(东方商业广场)

ICP备案:闽ICP备2021002810号

闽公网安备350426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