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农民朋友:
你们好!
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位公民的应尽职责,森林火灾不但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也会给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带来严重破坏,害人又害己,并殃及乡里。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我镇将每年的9月15日至翌年的4月30日定为森林防火期,由于该时期正值春耕季节,农事用火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期,为此,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广大农民朋友做到:
一、在高森林火险期,严禁造林炼山、开荒烧杂、烧灰积肥、烧林缘田边草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严禁在林中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野炊烧烤和烧火取暖。
三、严禁小孩上山玩火,不准弱智人员独自在野外用火。
四、林、农事用火要按规定审批,落实好防范措施后方可用火,做到火灭人离。未经审批违章用火者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农事用火全面实施计划烧除,实行分片、定时、集中点烧,由镇村统一安排、驻村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
六、严禁孕妇、未成年人、老、弱、病、残者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七、若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镇政府或镇林业站。森林火灾报警电话:6393810、6393757。
我们相信,只要广大农民朋友积极配合,从我做起,防患未然,消除安全隐患,定能保护我们美丽家园!
西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