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开展已撤销事业单位公章收缴工作
2020-12-07
作者:尤溪融媒
来源:尤溪融媒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尤溪县已撤销事业单位注销登记手续,县委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已撤销单位自查工作,对存在单位已撤销但尚未办理注销登记或缴交印章情况的,由主管部门督促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手续,并缴交被撤销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印章。今后,被撤销单位应于30个工作日内,至县委编办登记管理科办理法人注销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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