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房租负担、推动出租方对其减免租金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的部署,尤溪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市场主体减免租金,累计减免租金达225万元,其中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约72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文件精神,县国投公司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符合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条件,国庆节前向尤溪县税务局提交减免税款申请,10日,县国投公司及子公司减免的约42万元税款已全部退还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