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67号)和中共尤溪县委 尤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尤委〔2019〕42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我县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详见附件),支出款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科目。请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30日内,将绩效目标表报送县财政局备案。
请各乡镇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及时将资金下达,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尤溪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