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创新型林业管护制度 走绿山富民之路
2019-01-31
作者:尤溪融媒
来源:尤溪融媒

40年来,我县积极推进林业配套改革,在健全林业体系、创新林业机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爱林、护林、造林的积极性,增加了村集体和林农的收入,要从林业专业合作社说起。

2017年,麻洋村在第一次林权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成立了“民旺林业专业合作社”,自此,全体村民既是经营者也是受益者。

麻洋村民旺林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严朝宋:“再进一步改革之后,农民更享受到了利益,比往年就更有积极性了。滥砍滥伐这方面没有出现,对于管理方面也会更完善一点,也会轻松一点。”

麻洋村村民 庄绍财:“我们村在保护森林这一方面都很积极,爱护好每一棵树,每一片林区,都是为子孙后代造福。”

麻洋村村民 田奇珍:“现在山上的树种得越来越多,管理得也很好,种得多就是空气好,青山绿水才能让我们人民受益。”

记者 乐立敏:“走进西城镇的麻洋村,无山不绿,有水皆清,清新的空气沁人心脾。这样的一个生态画卷得益于麻洋村林业经营模式的转变。作为我县的林业大村,麻洋村在林业制度改革前后,始终坚持不让‘青山变荒山’,如今林地面积已达了13000多亩。”

1996年以前,麻洋村的林场主要由村部统一管理,乱砍滥伐现象时有发生。1999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到麻洋村调研,结合村情村况作出了重要指示,一是重点指出林业体制改革工作要出实招,二是要认真画好山水画,扎实抓好山地开发,做好山、水、田文章。

麻洋村党支部书记 游秀铨:“20多年来,我村牢记习总书记的重托,立足山情、水情,于去年10月份成立了新型林业经营组织——西城镇麻洋村民旺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立,我们村把选林育林、林业资源保护工作摆在首位,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乐立敏:“我现在所在的位置是西城镇的上源村,作为我县林改创新的典型示范村,上源村在2010年的时候就成立了林业专业合作社,不仅让村民们都当上了股东,还带领他们合作造林闯出了新路子,实现了‘耕者有其山’的目标。”

据统计,上源村林业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共投入100多万元对村集体收回的1230多亩林地进行造林抚育,同时,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模式,促进了村居管理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上源村党支部书记 韩章达:“这边山场原来都是大户承包,这是最大弊病。还有邻里纠纷,三天两头村里围着解决做这事情,也伤透脑筋。自从合作社成立以后,纠纷几乎没有。采伐完以后,村里面收回来,村民一起共同造林。而且村民有得到收益,村里也得到了收益。”

乐立敏:“除了成立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之外,西城镇还创新了森林资源的管护机制,通过托管的方式,管护了村集体所有和镇综合林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共5000多亩,不仅扩大了合作社的经营规模,还充分发挥了智慧林业‘三网一中心’和‘合作社+管护’的作用,实现了辖区森林管护全覆盖。”

在管护过程中,西城镇推行“树保姆”制度,运用现代技防手段配合护林员巡查,实现了快速反应处置,林情管控能力持续增强。

西城镇林业站副站长 陈固湘:“这种创新的管护,进一步保护了我们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经营管理,大大提高了合作社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

近年来,创新林改和管护模式,既保障了村财收入,又实现了“户户有股、人人有山”的目标。目前,西城镇合作社已完成造林1.2万亩,林下经济种植0.2万亩,合作社托管0.7万亩。

乐立敏:“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县着力提升林下经济经营发展能力,调动村民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成立了林业专业合作社,让村民在增加收入的同时,也提高了村民对森林资源管护的自觉性,也更好地扩大了生态环境的保护面。保护绿水青山,就能拥有金山银山,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百姓最大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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