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雨露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19〕17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人社厅及县扶贫办与各乡镇对符合补助对象学生的身份、学籍和账户信息进行严格认真复核,确认全县共有107名学生符合补助(见附件)。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及标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子女正在接受中、高职等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教育的在校生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全县共需资金32.1万元。经研究,现下达资金32.1万元,从明财(农)指〔2019〕17号列支24.8万元,支出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不足部分从尤财(预)指[2018]6号2017年县级支农资金-扶贫工作经费统筹列支7.3万元,支出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项目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在5月底前将补助资金转入补助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并按市绩效目标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线监管系统录入率为100%。
附件:2019年尤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名单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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