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西藏、新疆以外高原地区兵员优待政策
2021-04-18
作者:尤溪融媒
来源:尤溪融媒

4月14日
福建省财政厅网站发布
西藏、新疆以外高原地区兵员
优待政策
一起来看详情
微信图片_20210417150748.jpg

为激励适龄青年到高原艰苦地区服役,我省在出台进西藏、新疆地区兵员优待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西藏、新疆以外高原地区兵员优待政策。


对于2021年起批准入伍,在除西藏、新疆以外高原地区服役的士兵,服役期间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标准的1.5倍发放。服役期满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国有企业提供专门招聘岗位;若选择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金按照当地标准的1.5倍发放。


其他兵员入伍后随部队执行任务进入西藏、新疆以外高原地区工作满2年的,除优待金发放办法外,原则上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90008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3038号

主管单位: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举报电话:0598-8767156

举报邮箱:yxxwwcn@163.com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3号4幢4层4012-1、4012-2(东方商业广场)

ICP备案:闽ICP备2021002810号

闽公网安备350426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