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莫把水库当“浴场” 野外游泳隐患多
2019-07-30
作者:尤溪融媒
来源:尤溪融媒

炎炎夏日,除了空调房,不少市民还喜欢去野外游泳。不过,在享受清凉之余,您是否意识到这其中的安全隐患?近期,国内就有山东济南浆水泉水库发生父子四人意外溺水事件,目前只有1人获救,2人遇难,仍有一人失联。每年这个时节,都有类似的事件触痛公众的神经。但是,惨痛的教训之后,大家是否做到了足够的重视呢?在城区附近的紫阳湖水库,每到傍晚时分,就有很多游泳爱好者驱车前去游泳,对于存在的安全问题,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在紫阳湖坝头往台溪乡方向1.4公里处的水库区域,记者看到,不少游泳爱好者在水中“畅游”,在偌大的湖面形成了不小的规模。

市民:“下午3点左右来这里,游到5点结束。”

市民:“我们在这边游泳已经游了将近20年。下午5点游的话,人体比较适应。也有人晨游的。”

市民:“下午4点半左右吧。一般游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

采访中,大家表示,之所以会选择傍晚时分来水库游泳,是因为水库周边的环境舒适,气温、水温适宜。而对于如何确保安全,大部分人表示,会带一个救生圈。但这样真的就能确保安全无虞么?

市民:“因为水库的水比较深,河里面还有一些杂物。肯定是游泳馆要比水库好,安全得多。”

市民:“水库的水它比较深,最好别去野外游。”

市民:“水库游泳是比较危险的。因为它那边没有安全的措施,还有你不知道水深还是浅。有时候会有漩涡,也是一个危险的因素。还有,它靠不到岸边。”

游泳教练员:“水库面很大,视线不是那么好。不是说你看到就救得到他。他一旦沉下去,到4米深的地方去。我们就看不到底了。而游泳馆不一样,你哪里掉下去,救生员一看到就可以捞起来。”

近年来,各地因到野外游泳导致的溺水事件时有发生,其中,绝大多数是市民擅自前往无安全设施、无人看管的水库、池塘和江河私自下水游泳造成的。因此,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到水库游泳。

福建水口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尤溪流域分公司副总经理 林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大坝上下游300米禁区是电站管理范围,为确保安全和电力正常生产,未经许可,任何人不能进入禁区范围游泳、捡垃圾、游玩、捕鱼、摸螺、捞沙等活动。水库游泳基地距离我们大坝有1.4公里,虽然在我们大坝的管理禁区范围之外,但我们还是积极呼吁和提醒广大游泳爱好者,应充分考虑到水库游泳的危险性,珍惜生命,不要到水库等非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前往水库游泳的市民还存在随意停放车辆的问题,而此路段又是连续弯道,对过往车辆通行造成很大的不便,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生命诚可贵,野游需谨慎。各地发生的溺水事件一再给大家敲响警钟。为确保生命安全,希望大家在寻找“清凉”的同时能够重视生命安全,应尽量避免到环境复杂的野外水域去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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