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抱着侥幸心理
以为超员一个没啥事
但却不曾想过
超员+1人
危险系数+N倍啊
请广大驾乘人员
千万别拿生命开玩笑

就在5月15日下午
尤溪警方在辖区内
检查到一辆中型客车
核载19人
实载31人



严重超载行为本身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带来大量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已纳入了刑罚处罚范畴,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客车超载说“不”!
法律延伸
《刑法修正案九》133条规定: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