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发给企业、个体经营者的
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买卖营业执照是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
然而,有人却铤而走险
将它变成了“诈骗生财”的工具,
让人防不胜防
……
近日,尤溪县公安局成功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斩断一条为电信网络诈骗上游提供支持的“黑灰产业链”。 据悉,4月14日刑侦大队民警掌握到尤溪籍陈某樟存在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犯罪线索后,迅速成立专班,密切警种合作,予以严厉打击。专案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通过循线追踪,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樟、陈某录、陈某君、纪某等四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樟在通过他人介绍可以利用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用来做赌盘资金交易,陈某樟为了图财,同意出售手机卡及在银行办理的对公账户、U盾等给他人使用。不仅如此,陈某樟认为此事有利可图,立即拉拢陈某录、陈某君发展下线。期间,陈某录通过QQ群认识了纪某,并向纪某介绍可用营业执照到银行办理对公账户后,售卖回陈某录。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樟、陈某录、陈某君、纪某等四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
随意买卖银行卡、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为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已经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广大市民千万别贪图小利,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是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二是切莫以身试法。买卖银行卡和对公帐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走上倒卖银行卡和对公帐户的违法犯罪道路。三是主动举报犯罪。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对公帐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自觉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作者:肖起城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平安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