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经侦宣传日】Get这些知识,防范经济犯罪
2020-05-18
作者:尤溪融媒
来源:尤溪融媒



2020年5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天,尤溪警方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期间涉及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件以及非法集资、假币等案件的法律知识,以案说防,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呼吁广大听众朋友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防范能力、共同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那你们知道经侦民警是做什么的吗?

今天,就为大家揭开

经侦民警的神秘面纱!


其实,在没有硝烟的战场

经侦民警每天面对的都是高智商犯罪

他们从纷繁复杂的往来账目中发现破案线索

在海量数据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

虽然艰苦漫长,却永不止步


非法集资


什么是非法集资?


     对于普通老百姓,非法集资是与我们密切相关的,需要格外小心谨慎。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远离非法集资的“六不忠告”


一是高息“诱饵”不动心。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也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欺骗者设下的陷阱。
二是老板“实力”不崇拜。不能为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即使有的企业当时确实很红火,但由于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变数很多,“投资”风险无处不在,血本无归都可能。按照相关规定,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国家并不保护。
三是“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众。既让人误以为是官方行为,又给人以稳赚不赔的假象。要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并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
四是“合法”吸储不大意。银行、邮政工作人员的“合法”身份往往让人深信不疑,极有可能给个别心术不正者假借代存、理财之名行骗的可乘之机。存款应该到银行、邮政窗口,取得合法的存取凭证,而不要轻易交给个人。
五是熟人“热心”不轻信。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因此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其危害面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
六是违规吸储不参与。面对非法集资,我们既要不信“非”,当受害者,更要不参与,做害人者。我们不但要自己远离非法集资,而且要以一个公民的良心和责任,自觉抵制、积极举报这一祸国殃民的非法行径。


传销


什么是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法律界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珍惜自己的血汗钱,

保卫父母的养老钱,

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来源:尤溪警察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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