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日)起
《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施!行!啦!
如果未按规定
登记承租人的有效证件或有关信息
将会被严惩!
房东租客哪些可为?
哪些不可为?
一定要认真看哟!
房屋出租有关规定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流动人口,明知承租人或者与其共同居住的流动人口从事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应当配合房屋出租人,如实提供本人及共同居住人的信息,共同居住人后到达的,应当在其到达二十四小时内将其信息告知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又转租的,转租人应当在七日内将转租对象的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
出租房屋所有人有哪些法律义务
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出租房屋所有人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履行治安责任两大法律义务。其中治安责任主要包括: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要报告。
案例回顾
12月,民警发现尤溪县城关镇东三路房东池某于2015年已将房屋出租给李某,未按规定报备出租房屋及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11月,民警发现尤溪县西城镇团结村房东王某将房屋出租给苏某,未按规定报备出租房屋及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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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每个月仍有因未按规定报备出租房屋及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房东,被各派出所依法处罚。
申报方式
如果我工作忙,抽不出时间到派出所备案怎么办?
别慌,警察蜀黍现在就教你简单的备案方法!
出租屋自主备案和登记租客很方便
以下三种方法请收好
申报方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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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四个步骤!随时随地,轻松就能搞定啦!
一
关注公众号:“福建治安便民”并实名注册
二
关注需要备案(出租)的房屋地址
三
进行房屋管理申请
四
进行房屋出租备案









申报方式二
除了“福建治安便民”
“智慧房屋”的房屋管理功能
现在又多了另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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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小程序后
房主首先要进行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后
点击小程序首页的出租房屋备案

查询自家房屋地址进行备案
请仔细阅读《出租房屋治安责任告知书》
按各项提示填写信息后
提交备案进行审核后
进行居住人申报
填写上传租户资料完成登记
(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申报方式三
房主携带相关材料到派出所申报
就这么简单
赶快去办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