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兄dei~我认识一个朋友叫李某,他的人脉灰常广,或许有办法帮助你。不过你也知道,你的案件比较复杂,需要一定的活动经费……”
因涉嫌职务侵占
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池某
竟然
相信了!
信了!
了!
结果,池某的180万元打了水漂。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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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人邱某是个个体户,但这几年做生意资金链断裂,欠了不少外债。2014年5月份,邱某去厦门找朋友池某,得知池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便萌生了通过帮助池某协调摆平案件从中赚钱还债的念头。
“我认识一个叫李某的朋友,他的人脉很广,或许有办法帮助你。不过你也知道,你的案件比较复杂,需要一定的活动经费……”为了让池某相信自己能够帮助协调此事,邱某便鼓吹自己和李某关系要好,李某人脉广阔,可以帮忙摆平此事。
为了让池某放心,邱某又带着他去了福州见了李某。见面时,李某随即向池某问起了此事,答应帮忙过问一下。看到李某这样干脆,池某也就真的相信他能够帮忙解决自己的事情。随后,邱某告诉池某需要“打点花费”,池某表示同意。
经过协商,池某同意支付180万元作为协调办事费用,并首先支付了24万元。

之后,邱某又多次打电话催池某支付协调办事费用。“你的事情正在办,抓紧打钱过来。”应池某要求,邱某随后出具一张收条,主要内容为:“收到池某预付委托协调办事费用180万元,在一定时期内将池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撤销,使其不会因为该罪名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
看到邱某的保证后,池某随后把剩余的钱款分成两次打到邱某的银行卡上。拿到钱后,邱某随即把这些钱用于偿还外债,而答应池某帮助协调案件的事情,也被邱某抛到了脑后。此后,李某向邱某反馈池某所说不实,表示不再管此事。
在付完钱后,池某多次询问邱某案件进展情况。“还没办下来,继续帮你协调”“你的事情比较复杂,我正在努力帮你”……每次,邱某都想方设法对池某进行搪塞。2014年下半年,池某察觉到邱某在撒谎应付自己,便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邱某退还协调办事费用180万元,但邱某已将这笔钱全部用于还债,根本没有办法退还,便只是口头承诺归还,但一直未能行动。
2016年,池某向尤溪县公安局控告邱某诈骗,公安机关随即对该案立案侦查,邱某后退还池某25万元。

2019年4月,尤溪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8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邱某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被告人以“找人摆平案件”为由,骗取被害人上百万元,后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在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作者:傅秀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