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尤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尤教办【2019】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年满六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学龄儿童。
我校施教区域:城关镇上至七五路16号(县医院与车站巷)至山边、新建路(文苑大厦)至青印溪北岸以东,解放路下至解放大桥以北(不含秀村路),以及尤溪第七中学的适龄儿童。 1. 学校招生区域的确认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常住地址(房产证)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常住地址(房产证)为准,但需同时办理适龄儿童户籍随迁。 2. 城区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不符和无本区域户籍的,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如需在本校就读可先提出申请,经学校报教育局审批后予以入学。
①父母属本校施教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无户籍的,可凭出生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等,按实际常住地报名入学;
②现役军人、部队转业干部子女,支援边疆建设的干部子女,实际居住地在本校施教区域内的可随带有关证件报名入学;
③在本校施教区域内购房已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但未办理房产证的人员子女可凭户口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登记信息证明》报名入学;
④孤儿投靠本校施教区域内亲属的可随带户籍及有关证明报名入学;
⑤由组织人事部门调动到本校施教区域内单位工作的人员且实际居住本施教区的职工子女可随带调令及单位证明报名入学。
1. 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1天)。本校施教区生源的新生录取后发给录取通知书;非本施教区生源的学龄儿童符合有关要求先行申请登记待学校研究并报请县教育局审批后,其录取名单于8月26日下午在教育局公布栏上公布。
2. 符合条件(同上新生第1、2项条件)的二、三、四、六年级转学生(五年级学位已满),双证齐全的8月20日到校申请登记。
一年级新生报名地点在南教学楼二、三层
二、三、四、六年级本生源区转学生登记地点在东楼二层阅览室。
新生、转学生报名、登记,家长或监护人应带学龄儿童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填写信息采集、报名登记表。
1. 本校施教区学龄儿童须带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含户主、父亲、母亲、儿童本人4页);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 非本校施教区一年新生申请到我校就读的,应持学龄儿童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含户主、父亲、母亲、儿童本人4页),父母工作单位(工作调令)、近两个月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明,以及在本校施教区域内居住的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明等。
3. 二、三、四、六年级本生源区转学生须带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含户主、父亲、母亲、儿童本人4页);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工作单位(工作调令)、近两个月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明,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报名后根据空余学位电话通知到我校参加语文、数学摸底测试。
为做好我校2019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尤教办[2019]5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二、招生片区
园溪村、秀村、水东新城、大儒名城及下至和成家俱广场、三奎新城。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原则
1.坚持“两一致”原则。即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信息地址)一致,实行免试入学。2.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户籍与房产信息不符,或无本校招生片区户籍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按我校招生片区生源入学。具体条件如下:②适龄儿童无户籍,但父母户籍及居住地均在本招生片区,凭出生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薄和房产证办理;③在本招生片区购房已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和户籍证办理;④现役军人、部队转业干部子女,支援边疆建设的干部子女;⑤孤儿投靠本招生片区亲属的,凭亲属“两证”和民政有关证明办理;⑥由组织人事部门调动到本招生片区单位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购买本招生片区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学龄儿童,根据学校的班生额情况统筹安排。4.在本招生片区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继续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尤政办〔2007〕64号)规定办理。五、招生程序
1.摸底登记
(1)登记时间
上午 8:00--11:15;下午 2:30--17:15。
(2)登记地点
(3)登记办法
由家长(监护人)带适龄儿童本人到校,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主、父亲、母亲、儿童本人4页)、房产证原件(或房管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和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学生信息采集表》。2.材料审核
3.录取名单公布
4.报名注册
9月1日,新生办理入学手续,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尤溪县东城中心小学
2019年8月16日
1. 2019年6月27日已到我校预登记的具有本生源区户口或房产的学生,本次不再登记;符合其他入学条件(招生办法第三条),已登记且提交材料的,请带上适龄儿童本人及相关材料原件到校重新审定。2. 符合我校招生条件且2019年6月27日未到我校摸底登记的,详见下述招生办法,携带适龄儿童本人及相关材料到我校登记。3. 新生录取名单将在本次登记审核并报县局审批后,于8月26日公布,请留意学校公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补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年满6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我校招生范围为城区环城路、水南路(含上水南、下水南)、大濑坂及东电路区域。
第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入学:1.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相统一的;2.适龄儿童户籍在本招生范围内的;3.适龄儿童常住地址在招生范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产权(房产证)的。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视班生规模可按本校生源优先入学。1. 父母一方有居住地户籍(属本校招生片区),适龄儿童无户籍的,可凭出生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报名登记;2. 在本校招生片区购房已入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人员子女可凭户口簿、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以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3. 现役军人、部队转业干部子女,支援边疆建设的干部子女;4. 孤儿投靠城区(招生片区内)亲属的可随带户口及有关证明报名登记;5. 由组织人事部门调动到本招生片区的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可随带调令(单位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报名登记。
第三条 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继续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尤政办〔2007〕64号)规定办理。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户口簿,企业用工人员持企业聘约合同,2019年1-7月工资流水;个体工商户持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到我校登记审核。1. 新生登记由家长(监护人)带上适龄儿童本人,并持相关证件到校填写学生信息采集表,然后提交材料登记审核。
2. 报名登记时须随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主、父亲、母亲、儿童本人4页)1份,房产证原件(或房管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和复印件1份及上述招生办法第二条中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来源:尤溪县实验小学、尤溪县文公小学、尤溪县东城中心小学美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