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尤溪职业中专,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现将《尤溪县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尤溪县教育局
2019年1月29日
尤溪县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2019年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福建省《实施细则》要求,立足我县教育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严肃通报和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做到所有学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最大限度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确保2019年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学校安全事故,为“打造闽中教育强县,再创尤溪教育辉煌”提供坚实的学校安全保障。
三、对象和范围
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的对象和范围是全县所有的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底)。各校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9 年4月—9月)。各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3月底前,各校要以春季流行病预防和“食品卫生安全”为核心,全面组织一次安全情况检查。5月至9月,围绕防溺水、校舍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学生自救自护能力的培养。10月至12月以“防治传染性疾病”、防火等为重点,提升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县教育局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网络安全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和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的处理情况等。尤其是对近年来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学校,要列为排查的重点对象,狠抓学校各个安全环节的落实。
(三)隐患整改阶段(2019年全年)。各校要在全面排查隐患的基础上,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县教育局对安全隐患学校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隐患整改单位的督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督查验收阶段(2019年11月)。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各县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县教育局也将适时对各校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校要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校要根据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坚持问题导向,制订本校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全体师生员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情况报送。各校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本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各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连同电子档于2月22日前上报局安全股,6月28日前报送上半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