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居民夏季游泳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游泳场所卫生安全。近日,尤溪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联合县疾控中心对县内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目前我县共有游泳场所9家,执法人员检查中重点查看了游泳场所持证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以及场所内水质循环过滤设施配备、消毒装置使用、水质检测及公示情况等。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对游泳池水质进行采样和快速检测。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联合县疾控中心对7家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游泳场所开展了水质抽检工作。共抽检21份样品,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进行浑浊度、pH值、尿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等6项指标检测。经县疾控中心检测,21份样品中,合格18份,合格率为85.71%。水质检测结果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健康尤溪"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检查中发现有2家游泳场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游泳场所经营活动,1家游泳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到期后未及时安排在岗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3家单位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下一阶段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将对问题单位落实整改情况继续跟踪督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游泳环境的安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