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有效防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风险,在做好人防物防的情况下,再提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从县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在食品抵尤前一天,将进口冷链食品的基本信息报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598-6300167,6323406)。未经报备,不得销售和使用。
二、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索取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查验“四证一单”(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追溯凭证),物证同行。严禁采购、销售和使用“四证一单”不齐、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进货台账记录,及时将采购食品的信息录入“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
三、严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要专区存放、专柜销售、专人经营、专用转运工具,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并明示产品的详细信息。做好存放区域、转运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清洁消毒并记录。落实好佩戴口罩、手套、穿工作服等防护措施,做好员工体温测量记录。凡未按规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特此告知!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