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城市管理局城监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埔头工业路28-1西北侧一层彩钢瓦结构建筑物和东南侧一层砖混结构建筑物及位于城关镇三奎新城开元一期8号楼201室,违法扩建的采光井,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据了解,三处违法建筑业主均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县城市管理局城监大队责令违法当事人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恢复原状,但违法当事人经制止后继续抢建,为全面遏制新增违建行为,维护城区规划实施和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三处违法建筑物实施了强制拆除。
下一步,县城市管理局城监大队将加大对新交房小区的巡查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