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日),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城监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城关镇东湖路14号北侧的一层钢结构建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物总面积约45平方米,其业主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在县城市管理局城监大队多次责令违法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对该处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了拆除。
今天(4日),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城监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城关镇东湖路14号北侧的一层钢结构建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物总面积约45平方米,其业主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在县城市管理局城监大队多次责令违法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对该处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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