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17年,县城监大队围绕“我家在景区”全域旅游发展目标,以提升市容管理水平、打造城区新形象为主要内容,贯彻实施《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市容秩序、违法建设、户外广告、渣土(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监察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中心工作落实,保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文明规范,实现城市市容综合环境完成质的提升。
【信息宣传】利用全域环境整治、《条例》宣传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采取定点宣传、发放宣传单页、宣传车巡回广播、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动和引导广大市民理解、参与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通过宣传,共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6000余份,发放宣传单页40000余张,条例宣传册600多份,微信公众推送各类信息50余条。
【整治市容秩序】加强日常市容巡查,坚持定期整治,做到每周一小整,每月一大整,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章占道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坚决依照《条例》进行立案查处,保证良好市容秩序。以严管示范街为中心,通过对七五路、中心路、建设东西街等城区重点路段和区域实施定人、定岗严格管理,确保管理刚柔并济、不留空挡。对城区主次干道上的夜市、烧烤摊点进行集中规范整治,对重要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夜市坚决予以取缔,逐步规范城区夜市经营。2017年,共纠正违章占道行为1.96万起,查处市容违章663起,立案11起,处罚0.5万元。
【打击“两违”行为】对城区“两违”巡查实施分片包干监管责任人制度,制定好具体巡查线路,做到每天不少于4次的拉网式动态巡查,确保日常巡查全覆盖,监督不留死角。按照县委县政府建立健全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工作要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两违”采取冻结产权和断水断电等措施,促使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对城区“两违”治理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新增两违,确保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2017年,在城区各小区共冻结产权29户,断水断电24户,依法查处城区违法建设行为238起,其中,依法强制拆除52处,违法建筑面积6213.9平方米。
【户外广告监管】贯彻县政府户外广告专题会议精神,加强源头管理,实施高水平规划,建立户外广告日常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控,及时拆除、实时更换不合规范、破损的户外广告。2017年共审批户外广告108件,其中大型户外广告31件,拆除各类破损、不符设置规范广告设施326处,涉及面积1185平方米,依托“牛皮廯”清理商业化运作模式,共清理各类小广告2万余处。
【渣土运输管理】严格督促新开工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提前办理渣土运输审批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渣土运输业务。2017年,共审批14个工程项目的渣土运输,发放准运证351份,平台核准处置土方量56.41万立方米,其中调剂24.13万立方米,弃土场收纳32.28万立方米。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撒漏乱倒、未采取密闭措施等行为。在重点区域和重点线路采取守点、巡查、跟踪、突击等方式,以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结合,对渣土运输实施全天候监控。全年共计立案查处渣土运输违章行为19起,罚款4.1万元。
【队伍建设】2017年,县城监大队以三明市城管系统“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为契机,组织执法队伍开展业务培训3次,《条例》专题考试1次,集中军事化训练1次,参加县、市相关业务培训112余人次。贯彻落实《三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城市行政执法“六件套”制度》等《条例》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陈章锋)
来源: 尤溪县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