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获得感
2020-09-24
作者:尤溪融媒
来源:尤溪融媒

2020年9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了全国环评“放管服”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会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各县(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具体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获得感。

一是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相关要求,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时进行更新,对法律法规未做要求的事项进行清理;对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如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直接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二是压缩环保审批时间。将环评文件受理情况公开和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统一合并为10个工作日;把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符合试行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事项授权窗口直接办理,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后当场就可办理。

三是优化环保审批流程。对部分项目实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推行环保审批“零前置”,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精简行政审批申请材料,业主到环保部门申办事项,无需提交相关单位已在官网上公示的材料及环保系统内部文件,由环保部门经办人员从相关单位的官网上下载或向相关单位申领;采取积极措施,减轻项目投资成本,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新、扩、改建设项目,豁免购买排污权,对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排污权按上季度市场均价的25%出让,并将环评文件审批前完成项目排污权交易调整为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前完成。

今年以来,全县共有28个环评项目缩短公示时间360天;豁免了7个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共豁免二氧化硫排放量2.01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824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03吨,氨氮排放量0.3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399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环保“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优化环保审批服务项目建设保障措施,推进环保审批制度改革,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为加快发展谋思路、出对策,切实帮助企业、群众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尤溪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尤溪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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