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底,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尤溪县某豆制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堆放在厂房靠尤溪河一侧的斜坡上,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该豆制品厂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已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新修订的《固废法》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固废法》不仅增加了许多企业环境管理责任,在应对疫情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新要求,在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方面也达到了新高度。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将紧紧抓住新《固废法》施行的契机,严厉打击涉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加强学习,学懂弄通新固废法。全体执法人员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交流,从新固废法的立法背景、新旧法律主要内容的变化、新固废法具体法条的解读等方面真正读懂学透新固废法。二是学用结合,积极开展执法实践。主动将“学法”与“用法”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执法实践活动,通过实地执法检查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开展监管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助力打好、打赢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总结经验,突出具体问题导向。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将引导工作人员从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过程中总结我县涉固废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新固废法实施后我县在固废监管工作中的突出短板,突出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实际需求,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