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17年,全县民政系统按照全国民政会议和省、市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我家在景区,度假来尤溪”发展任务,紧扣民生主题,服务发展大局,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救灾救济】全县受灾12804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54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08.9公顷,严重及一般性损坏房屋191户315间,直接经济损失5211.5万元。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发放救灾补助资金147.5万元,发放救灾棉被1284床衣物175件;落实保险理赔155户154万元。落实防灾减灾5.12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宣传单页3300余份,家庭应急包200包,接待咨询人数380人次。
【城乡救助】2017年两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从2017年7月起,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3000元提高到省定扶贫标准3550元,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省定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52元提高到512元。全县城乡特困供养平均标准分别为每年12236元、每年8229元,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普遍大幅提高。2017年第一季度全面完成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年度复核认定。第三季度对符合低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排查认定。全年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3503户7089人(其中:城市低保221户391人、农村低保3282户6698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1785.4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从医疗救助对象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2017年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县财政配套260.61万元。全年支出医疗救助42297人次645.9万元(其中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第一、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656人250.28万元;全县实施住院和特殊门诊城乡医疗救助24623人次382.42万元;实施重特大医疗救助18人次13.2万元)。落实《尤溪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提高救助水平,一个家庭全年累计救助金额最高8000元,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暂时性困难,确保不因意外事故返贫。全年全县实施临时救助467户1358人次,全县支出临时救助金101.54万元。重点排查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对不愿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做好跟踪回访救助服务。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天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全年接待求助人员134人次,发放救助业务经费13.92万元,发放救助衣被43件。全年发放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79187人次392.1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3147人次501.76万元。
【养老设施建设】推进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累计投资3000万元,完成社会福利院、光荣院、救助管理站、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儿童福利院进入五层建设。推进城关镇沈塔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总投资126万元,2017年底已完成建设;完善提升4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建设6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养老机构安全无事故发生。各乡镇开展房屋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评估鉴定工作。
【优抚安置】2017年,全县有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2592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611人(其中:“三属”20人,伤残军人105人,在乡老复员军人7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6人,参战和涉铀人员385人),共发放抚恤补助金1017.4万元,医疗补助金13.82万元;发放340名现役义务兵优待金483.91万元。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12名退役士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7月底全部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对15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66.18万元;对被评为优秀士兵的74人次义务兵增发优待奖励金9.28万元;对应征入伍的71名普通高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6.2万元。
【双拥工作】2017年投资15.7万元对县人武部公寓楼进行维修;投资185万元购买水罐消防车1辆;投资60万元购买防爆运兵车1辆。以创建省双拥模范县“二连冠”为目标,抓难点、创特色、求发展,全县双拥工作基础更加扎实,特色更加鲜明,重点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明显,各项创建成果得到了较好的巩固与发展,为加快部队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蝉联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建设管理体系,加快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功能,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人员不足、工资待遇的问题。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工职称考试,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加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招募6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社区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跟踪管理,对其服务年度、期满进行考核。新成立城关镇新奎社区、西城镇嘉禾社区居委会。
【殡葬改革和规范化管理】整治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及骨灰二重葬等问题,按照民政部陵园建设标准对县文笔山陵园未销售安放大墓进行整改。加强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建设管理,推广使用精装版骨灰寄存格,全年安葬5座骨灰楼堂2000个格位;新审批2017年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14座,验收2016年度和2017年度新建骨灰楼15座,下拨奖补资金44万元。全年火化遗体2268具,其中城乡困难群众170具,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23.65万元,一站式守灵77场。
【婚姻和收养登记】按照国家AA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全年办理结婚登记3542对,离婚登记951对,补领婚姻登记证930对。登记合格率100%。免费为2337对新人举行颁证仪式。规范收养登记,建立收养评估制度,依法办理国内公民收养登记1人。
【社团组织】依法开展社团登记,全县依法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25家,其中社会团体19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1家、基金会1家。新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1家,法定代表人变更7家,社会组织登记证更换35家,社会统计信用代码赋码22家,筹备成立2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进展顺利,社会组织应参加年检214家,完成年检195家,参检率91%。
【福利彩票发行】完善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机制,加大营销宣传,营造市场热点氛围,提高彩民认知度和关注度。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686.24万元。
【福利慈善】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关工作意见》,全县认定孤儿44人,发放基本生活费46.17万元。
【老区建设】用足用好中央苏区政策工作,争取政策、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向省老区办争取项目资金55万元。落实“五老”优待工作,发放革命“五老”“五老遗孀”人员生活定补金6.3万,元旦、春节慰问金0.85万。开展老区新闻报道工作,完成宣传指标任务,各媒体、新闻网站、刊物等采用老区工作宣传稿件30多篇,老区办获得2017年度全国老促会宣传工作三等奖。 (廖翌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