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尤溪记者站 罗 姮 通讯员 谢仁波 陈玉招
保护耕地、维护群众利益、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今年以来,尤溪县检察院以“检察为民办实事”为抓手,以司法护航保障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为推动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紧盯国土国财
用心用情护耕地
“厂房我是租来的,我并不知道这是违法建筑。说拆就拆,这些家禽怎么安置,我的损失谁来承担?”今年3月,尤溪县麻洋村一养殖场负责人梁先生,面对突如其来的拆除通知傻了眼。
原来,尤溪县检察院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中,发现麻洋村的违法建筑时隔多年仍未拆除。为此,尤溪县检察院向村子所辖镇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镇政府迅速组成工作专班,决定拆除违法建设的养殖场。
不曾想,这处违建是县某旅游开发公司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建设养殖场,并租给村民梁先生经营。眼下,养殖场要拆除,梁先生提出异议,不愿配合。
了解详情后,检察官多次上门与旅游开发公司负责人、梁先生及其家属座谈交流,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并主动联系镇政府、国土所等相关工作人员,妥善安置养殖场畜禽,解决了梁先生的后顾之忧。
最终,旅游开发公司和梁先生积极配合,厂房顺利拆除,土地恢复农用地,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是我们职责所在,能动履职中我们注重刚柔相济,在传递检察温度中保障农业发展。”尤溪县检察院检察长江长擎说,要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办案一体化优势,依法推动解决行政监督机关不知情、未履职等问题。
去年来,尤溪县检察院促成拆除违法建筑2332平方米,恢复被侵占土地2332平方米,涉及基本农田1926平方米,持续保护耕地,助力乡村振兴。
关注百姓需求
保障权益促和谐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去年9月,检察官罗晓红走访县人社局,了解损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线索,发现尤溪县某纺织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曾大姐等52名农民工工资33万余元。
5年来,曾大姐等人多次向公司催讨未果,因时间超过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时限,讨薪之路陷入僵局。
检察官认真梳理案情后,主动召集人社局、法院、涉案企业召开联席会,听取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并商榷解决拖欠薪资问题的最佳方案。
针对案件特点,尤溪县检察院立即启动“绿色通道”,检察官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主动联系涉案农民工、企业方、案外人,收集、固定证据。
从立案到提起支持起诉,仅仅用时7天,顺利化解33万余元欠薪问题。
近年来,尤溪县检察院依托“检察监督+根治欠薪”协作机制,通过支持起诉,帮助100余名农民工讨薪210万余元。
赓续千年文脉
护山护水留乡愁
履行检察职能,守护绿水青山。
近年来,尤溪县检察院严格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今年4月,尤溪县检察院与河长办在合力保护闽江流域尤溪段支流中,发现吉木溪河水水质呈黑色。
通过沿河巡查,发现某木耳种植基地内堆放气味难闻的木屑,木屑下方有大量黑色液体正通过水沟流入小溪。
检察官黄建耀立即装水取样,并拍照、录视频固定证据,及时同办案团队讨论处置对策。
县检察院向辖区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后,镇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并向木耳种植厂下发整改通知书。
此外,检察官多次协同农技站、环保站、驻村工作组等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督促整改,最终河段水质恢复正常。
“感谢检察官关注吉木溪水质,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啊!”吉木村村民老张感慨万千。
近年来,尤溪县检察院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采砂等破坏农村生态资源环境犯罪。同时,围绕“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同县法院、农业农村局、河长办等部门在公园、村落建立增殖放流基地,投放鱼苗5万尾,并主动联合县文体和旅游局、城管局等部门,合力保护名木古树及历史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