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你们的帮助,我才拿到了这笔补助金。”11月7日,在尤溪县某企业务工的小陈,专程来县总工会表示感谢。
今年4月,小陈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8月底,她向县总工会求助,称已在家休养4个月,没有收入,因事故造成的补偿金数额,与企业也存在争议。“一家几口人只能依靠老公每月1000多元收入维持,家中两个小孩还在读书,生活很困难,你们能不能帮帮我?”
尤溪县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工作小组成员,第一时间与基地各有关单位详细对接,通过各部门联动,及时了解掌握了小陈与企业间存在的争议详情。
作为尤溪县经济开发区职工法律一体化基地成立以来接到的首起劳动争议案件,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前期工作。9月20日上午,尤溪县总工会联合县人社局、县法院等部门,首次在经济开发区城西园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园区枫桥”劳动法庭调解。
调解现场中,基地调解员积极向双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有关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及维权政策,引导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尽量通过调解解决双方争议,以促成双方满意的结果。
经过基地调解员庭前多次调解,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逐步达成共识,最终通过调解结案。企业负责人承诺于一个月内付清小陈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9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