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日报丨保护古树名木 守护“绿色记忆” ——尤溪县发出三明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
2024-10-29
作者:肖 丹 通讯员 吴诗园 刘尔威 文/图
来源:三明日报

多部门联合在桂峰村查看古树名木的保护情况。

为首批“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授牌。

9月23日至12月底,正值桂峰村的晒秋时节,穿行于村落中,随处可见晾晒架上斑斓的丰收盛景,不时闻到沁人心脾的桂花香,还有游客在桂花树下系红绳,许下美好愿景。

桂峰村位于尤溪县洋中镇东北部的山谷地,因遍植桂花树而得名。现村里还种有3棵树龄超百年的桂花树,与周边保存着大量明清时期的古建筑群相互映衬,构成了一幅自然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美丽画卷,吸引游客纷至沓来。

桂峰村里的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守护好古树,才能守护一段历史、一份乡愁。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辖区内古树名木司法保护,10月18日,在桂峰村里,尤溪县法院、县林业局、人财保险尤溪支公司等部门联合开展“构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协同工作机制”活动,签订了《关于构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三明市尤溪县古树名木保险协议书》,为首批“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授牌,发出三明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并为桂峰村内的2棵树龄600余年的桂花树、1棵树龄150余年的紫薇树和1棵树龄120余年的桂花树共计投保30万元。

“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主要由生态环境类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业林业知识技能过硬的林长、长期扎根基层的村干部组成,将不定期开展管护巡查,落实监督职责。”尤溪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春迎说,通过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构建“林长+生态司法+古树保险”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协同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古树名木违法犯罪等,为生物多样性、景观多样性保护和区域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联合镇以古树资源为依托打造古树公园;台溪乡凤山村实施520年香樟古树复壮项目;多部门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发放保护古树名木宣传资料……近年来,随着对生态环境重视程度提升,尤溪县落实《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对珍贵古树名木的保护,建立“一树(群)一照一卡”古树名木资料电子档案;对每株古树名木和每片古树群落实挂牌保护,并实施预防性防治;建立乡镇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以及村级监管员、专职护林员共同保护古树名木机制等;向上争取古树保护和抢救复壮项目,精准开展硬化修复、修枝整形、建设排水护坡覆土和病虫害防治等复壮工作,聚力保护古树名木,全力护好生态。

目前,全县共有古树名木15科26属1334株,其中,一级古树69株(1000年以上5株),二级古树273株,三级古树992株,树种主要涉及香樟、银杏、柳杉、南方红豆杉、小叶榕等。

“通过持续强化行业监管,我们会联合相关单位用好林长制这个重要抓手,推动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各级林长制督查考核和林长制网格化管理范畴。同时,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巡查巡护,实地察看古树名木的保护情况,排查古树名木倾倒、腐朽、枯枝、病虫害等问题,制定防治方案,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治,让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养老’更有保障。”尤溪县林长办工作人员蔡婷婷说。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90008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3038号

主管单位: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举报电话:0598-8767156

举报邮箱:yxxwwcn@163.com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3号4幢4层4012-1、4012-2(东方商业广场)

ICP备案:闽ICP备2021002810号

闽公网安备350426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