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法院:金融债权专项行动到位157万余元
2025-06-27
作者:佚名
来源:尤溪法院

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近日,尤溪法院组织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以硬核举措向失信行为“亮剑”。

强制拘传显速度

2022年8月20日,被执行人黄某向尤溪某银行申请贷款7.8万元,后未按期还款。该银行多次催收未果,遂将黄某诉至尤溪法院,要求偿还本息。经法官调解,双方在诉讼阶段达成黄某分期2年偿还本息的和解协议,然而黄某未按期履行,该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黄某,但黄某未主动履行,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方调查,掌握了黄某的行踪线索。执行法官选择在清晨迅速出击,在黄某家中将其堵个正着,并依法向其出示相关法律文书。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法官,黄某仍试图狡辩、拖延,最终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拘传措施,将黄某带回法院。到院后,执行法官耐心向黄某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若执意拒不履行,将面临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联系家属筹集资金,一小时内还清本案全部债务。

图片

依法拘留显力度

2023年1月13日,被执行人林某向尤溪某银行借款65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银行放款后,起初林某还按期偿还房贷,但从2024年春节后出现逾期未还款的情况。后银行将林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林某应向尤溪某银行偿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因林某仍未履行,尤溪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查封林某名下的该处房产,但因林某长期在外打工,又企图通过拒接电话、拒不配合房产处置等方式躲避债务,执行法官难以掌握林某具体行踪,房产处置程序一时之间推进缓慢。尽管如此,执行法官始终与银行保持联系,积极查找林某下落及财产线索,当得到林某近期已返乡在家的线索时,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出发,顺利找到了林某。

执行法官郑重告知林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但林某仍抱着侥幸心理,以没有偿付能力为由不愿还款,且拒不承诺腾退房产,最终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图片

妥善安置显温度

2022年7月9日,刘某为购买房屋,向尤溪某银行贷款本金57万元,并以贷款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后因刘某逾期未还款,尤溪某银行向尤溪法院起诉,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但刘某仍未按时足额还款,尤溪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公开处置,多次张贴腾房公告,督促刘某主动腾空房屋,但其总以“无处居住”等理由阻碍执行。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果断将刘某拘传至法院,明确告知其若拒不履行腾房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同时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刘某释明若是处置唯一住房,法院会为其预留租房租金等相关规定。面对严肃的法律规定和耐心的执行法官,刘某改变了态度,主动签署腾房承诺书,实现了从 “强制腾退” 到 “主动搬离”的转变。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尤溪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26名,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2人,司法拘留3人,执行完毕5件,促成执行和解4件,签署腾房承诺书9件,执行到位157万余元,切实维护胜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为辖区金融安全和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90008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3038号

主管单位: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举报电话:0598-8767156

举报邮箱:yxxwwcn@163.com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3号4幢4层4012-1、4012-2(东方商业广场)

ICP备案:闽ICP备2021002810号

闽公网安备350426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