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优惠不容骗享!税务部门再披露4起偷税案件
2025-07-05
作者:
来源:新华网

(记者刘开雄)记者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陕西延安、宁波、福建龙岩、四川德阳等地税务部门当日向社会曝光了4起依法查处的骗享税费优惠偷税案件,涉及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优惠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从税务部门披露的查处细节看,涉案企业为套取国家税费优惠政策的红利,弄虚作假、巧立名目。例如,有的企业将客服人员以“软件工程师”或“主播应用软件维护工程师”之名列入研发人员名单,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有的企业虚构510万元推广成本,将应纳税所得额从1216万元“精准”调至295万元,骗享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包括今日公布的4起案件在内,今年以来税务部门连续曝光31起骗享税费优惠的偷税案件。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许萍表示,随着税收大数据的深入应用和纳税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税收监管与纳税信用管理水平也在持续提升。税务部门持续披露相关案例,释放出了坚决打击骗享税费优惠行为的明确信号。

“打击违法就是保护合法。”许萍说,国家出台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等在内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是给广大经营主体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骗享税费优惠偷税行为不仅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更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专家建议,经营主体要正确理解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和规定,对于拿不准的,可以向税务部门咨询,避免错误适用。故意虚构条件进行税务处理以享受税费优惠是违法行为。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190008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第3413038号

主管单位: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举报电话:0598-8767156

举报邮箱:yxxwwcn@163.com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3号4幢4层4012-1、4012-2(东方商业广场)

ICP备案:闽ICP备2021002810号

闽公网安备35042602000059号